树有鱼光IP属地:湖南·长沙 发布于20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(🤮)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(shi)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(📆)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(ren)公司(si)”)的控股人兼总(⏩)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(shou)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(🏤)家,获利数千(🐑)万(wan);右手则通过音集(💠)协,向(xiang)收取版权收费(fei)”,一名报(🤮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(you)鸟人公司向等(deng)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(✏)诉讼(🗄)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si)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(💧)音(yin)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(🎢)么(🕥)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(👏)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(pei)的(de)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(🍓),而无(🎨)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(gong)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(zui)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(ke)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(zhi)务之便为(🥁)其个人公司(si)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(📪)记者(zhe)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(🙆)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(👖)》等首音乐电(☝)视作品的侵权(🏡)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赔(🍧)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(🤱)还是鸟人(ren)公司发起诉(♈)讼(🚽)的矛(mao)盾在(zai)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(suo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(❗)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(gui)定,本案原告应为(wei)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(quan)无证据证(🔣)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