灰灰的我灰灰IP属地:西藏·那曲 发布于13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(ji)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(yin)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(xia)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📧)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(👮)称。 南都记者查(cha)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(wang)发现(xian)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(📢)等娱乐(le)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(👾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(ze)向索(😶)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(🎧)所有,而无需纳(💛)入音集协的账(zhang)目,此外鸟人公司(si)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(🕎)和解(🌰)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(🤑)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(kan)出周亚平利(🌳)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(yue)日中国(🔧)裁判文书(shu)网公布(bu)的一份(fen)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(🆓)求一(❓)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乐电(⛽)视作品的侵权(quan),并主张每首(🥓)歌(ge)元的赔偿费(fei)用。 关于究竟应(❎)由音集(ji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(🖖)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(🦗):(👙)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(🙀)条例》第(di)二十条规定,本(ben)案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hui);本(👨)案(🔊)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(👽)享(♟)有其他(🕝)权利人的著(💺)作权无证据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