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二明IP属地:吉林·延边 发布于29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(zhe)接到报(🔶)料指出,周亚平作(🐾)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(jing)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(🥊),“周亚平左(🎮)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(🔺)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(🔫)权收费”,一名(✏)报(💣)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(ren)公司(📆)向等娱乐场(chang)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(xie)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(niao)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(🎿)周亚平个人公(🎄)司所有,而无需纳(🆑)入音集协(😧)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(📫)发(🎵)起的(de)大量诉讼(song)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(ren)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(🎒)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(🏰)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(shu)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(🌔)一家会所停止(zhi)对《家在(zai)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(🔮)的侵权,并主(🌴)张每首歌元的(😅)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(jiu)竟应由音集(ji)协还是鸟人公司(si)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(yi)案(an)件中也有(💑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,本案(an)原告(🚺)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(🔐)为《好歌天(🧒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(bing)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(🚨)的著作权(quan)无证据证实。